【问题】
补缴两税时,是否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采用委托代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预缴、补缴等方式缴纳两税的,应当同时缴纳城建税。
第八条规定,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马上享权益>>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111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