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报销凭证变了!财务审核报销需注意这些!
火车票报销凭证有新变化,财务审核时一定要注意了!原式样报销凭证将同时停止使用!
注意!火车票报销凭证发生变化!
近期,“中国铁路”公众号发布通知,宣布火车票退票凭证启用新样式:
新样式如下:
新样式注明了旅客身份信息。
也就是说,以下这种老式的退票报销凭证已经停止使用啦:
大家在审核公司出差人员的报销凭证时一定要注意!
退票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要区分情况。
一、取得的退票费凭证为专用发票的
这种情况下是可以抵扣的。例如,国家税务总局的官网中有这样一条答复:
“我公司因员工出差计划取消,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并取得了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可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吗?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航空代理公司收取的退票费,属于现代服务业的征税范围,应按照6%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你公司因公务支付的退票费,属于可抵扣的进项税范围,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取得的退票费凭证不属于专用发票的
就像上述火车票退票凭证的新样式一样,这种情况是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但是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扣除凭证。
如果购买的火车票之前已经计算抵扣了进项税额,发生退票时还需要做进项税额的转出。
交通费抵扣凭证的种类及进项税计算及注意事项!
一、取得符合条件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例如:一些网约车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该类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都是可以抵扣的。
2.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火车票
铁路旅客运输的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例如:纳税人A取得一张火车票,票面金额是300元,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是300/(1+9%)×9%=24.77元。
3.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例如:纳税人B取得一张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是700,燃油附加费是60,所以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是(700+60)/(1+9%)×9%=62.75元
4.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例如:纳税人C取得一张公路客票,票面金额是10元,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是10/(1+3%)×3%=0.29元。
注意事项
(一)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二)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现行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的增值税税额。其中,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应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
(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可以选择开具给个人或单位。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
一定要记住这十个提醒!
提醒1:日期必须是2019年4月1日后取得的车票才可以抵扣,之前的车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提醒2:境内产生的符合条件的旅客运输服务才可以抵扣,境外车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提醒3:只有符合条件的本公司职工的车票才可以抵扣,非本公司员工产生的旅客运输服务不可抵扣。
提醒4:老外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车票可以抵扣增值税,但是境外的不可以抵扣。
提醒5: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车票才可以抵扣,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不得抵扣。
提醒6:符合条件的车票抵扣方式是计算抵扣,而不是认证后抵扣,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车票才需要认证抵扣。
提醒7: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只有票价+燃油附加费的金额可以抵扣,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提醒8:员工与经营相关出差的车票可以抵扣,但是休假探亲以及外出旅游等集体福利性质的车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提醒9:对于出租票、公交车票等普通发票不得计算抵扣。
提醒10:不是每一张车票都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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