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就业晋升班(含就业)
适合人群:1-3年财务工作经验
目标岗位:成本会计、税务会计、总账会计等
目标薪资:8000元+
¥9800-10800/2年
【问题】
转正工资比试用期工资低,合法吗?
【回答】
转正工资原则上不得低于试用期工资,若双方协商一致中途变更工资标准也是允许的。
法律规定员工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工资的80%,以上这些情况所约定的工资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后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