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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市2015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普通 来源:常州市财政局 2015-04-01

江苏常州市2015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财政局,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5〕11号)精神,现将常州市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在江苏省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持有有效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在职在岗人员,凡2014年12月31日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和评审条件:见附件1、2、3.

三、申报时间:各辖市(区)财政部门和市各有关单位于5月20日前将评审材料、推荐书、评审费等报市财政局会计处。

附件:

1、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

3、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6、江苏省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7、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初审登记表

8、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公示

9、关于报送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报告

常州市财政局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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