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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201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通知

普通 来源:淮安市财政局 2014-03-11

关于报送201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告

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4〕20号)要求,我市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初审工作即将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14年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执行,凡2013年12月31日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对具有统计、审计、经济等会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的人员,参加了2011、2012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在成绩有效期内,仍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一)报送要求

申报人员应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和《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1]11号)相关要求,提供评审材料,确保材料真实、齐全、手续完备。

所需参阅的文件及相关表格,请登录淮安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在“会计专栏”栏目下“会计资料下载”中查询、下载。

(二)报送时间

申报人员请于5月15日前,将本人二代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学历等证书原件和已经单位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送至市财政局会计处(地址:淮安市健康东路65号413室)。市财政部门将对申报人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受理后退回相关证书原件(逾期不再受理)。

三、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每人收取评审费400元。

附件(略):

1、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

2、江苏省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淮安市财政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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