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的通知
各辖市(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称办2016年工作安排,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6]5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报人员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经单位所属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后,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报送至镇江市会计服务中心(正东路10号),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镇江市财政局
2016年1月21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