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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2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述职答辩通知

普通 来源:天津会计 2023-01-17

天津市2022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述职答辩通知,请参评人员本人使用微信扫码进群。进群截止时间:2023年1月18日12:00前。


天津市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副高级)资格评审述职答辩通知

一、扫描二维码添加企业微信群。(二维码后附)

1、请参评人员本人使用微信扫码进群。审核通过后,下载企业微信APP接收群消息,进群后将群名片修改为个人姓名。

2、由于群人数上限等问题,组建了多个相同的微信群。每人仅可扫其中一个二维码,严禁重复扫码进群。(如遇人数限制,请更换另一二维码)。

3、进群截止时间:2023年1月18日12:00前。

4、群申请需填写真实姓名、正确联系方式等信息,如与职称评审系统个人信息不符将无法通过群审核。

二、述职答辩对象

述职答辩对象是指申报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未参加述职答辩将取消评审资格。

三、述职答辩问题及时限(超时将会被叫停)

1、本人介绍(5分钟以内)。

(1)个人基本情况介绍;(2)取得中级资格后的主要业绩介绍。

2、回答专家关于论文(业务工作报告)和业绩的有关问题提问。(5分钟以内)。

四、述职答辩顺序

述职答辩的时间及顺序将通过抽签决定,抽签采用线上小程序方式进行,具体抽签时间请关注群通知。

五、述职答辩方式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风险,述职答辩将使用腾讯会议软件通过线上方式进行。

六、时间安排

软件测试、述职答辩等工作预计安排在二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请关注群通知。

七、相关要求

1、述职答辩时不得翻阅任何资料,直视摄像头;

2、答辩时,要抓住重点,简明扼要;

3、参评人员应按照工作人员通知,在规定时间进入线上候考室,超过规定时间仍未进入的,取消述职答辩资格。

八、述职答辩的结果运用

述职答辩是我市高级会计师评审的重要环节,述职答辩的最终结果将作为高级会计师评审的重要参考。咨询电话:23292273、23292283

2023年1月10日

请于2023年1月18日12:00前扫码进群

每人仅可扫其中一个二维码,严禁重复入群

天津市2022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述职答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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