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3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为9月18日-11月6日,申报人所有信息和佐证材料、业绩材料均在网上提交,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实行线上面试答辩方式。
2023年高会合格考生也可申报本次评审
申报人须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统一考试,通过后核发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2023年考试合格人员可参加今年评审。
本市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驻津单位)在岗从事会计工作,并取得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2020-2023年度)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申报。以前年度一直从事会计工作,2023年新调到其他岗位的人员可以申报。
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