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2022年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通知》,新疆2022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至12月5日,新疆2022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条件是什么?
新疆2022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条件及其他事项
申报2022年度自治区会计系列、经济系列(财政税收、金融专业高级经济师)高级职称的人员,须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2〕5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系列财政税收专业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2〕55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系列金融专业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2〕53号)的规定。其他事项如下:
(一)考试成绩。
1.申报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应达到全国或自治区合格标准,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2022年度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成绩2022-2024年内有效;自治区合格标准为55分,成绩2022年有效)。
(二)继续教育。
1.申报人员需提供2020至2022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记录)。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个学时。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2.申报人员可以通过“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进行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完成学习后下载电子版结业证,上传至“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
3.参加自治区“访惠聚”驻村(含抽调到各级“访惠聚”办公室)、驻村管寺、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半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学习(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并填写《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
(三)年度考核。
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且由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年度考核表作为依据。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