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级经济师评审的需要哪些申报材料?
天津高级经济师评审的需要哪些申报材料?是不是有很多天津市的高经考生想知道?正保会计网校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快来看看吧!
天津高级经济师评审的需要哪些申报材料?【参考2020年】
小编从天津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天津市2020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了解到,天津高级经济师评审的材料要求如下:
(一)职称业务主管部门须准备:
1、委托评审函;
2、报评人员名册;
(二)用人单位须准备:
1、为破格人员出具破格申请1份(加盖单位公章);
2、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岗位情况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4、申报人所在单位经济规模及人员情况表(附件2,公益类事业单位不需提供)。
(三)申报人员须准备: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4打印,加盖相关部门印章);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一式25份(A3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3、证书、合同:
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②已取得的最高级别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③劳动(聘用、劳务)合同(要求须有:甲乙双方基本情况、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或聘书复印件1份;
4、业绩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①本人业绩综述;
②论文复印件1份(要求须有:封皮、目录和全文);
③著作复印件1份(要求须有:封皮、目录、本人所著章节);对企业已聘用的应用型人才,申报职称时可凭企业自主认定的专利、案例、研究报告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对经市人才办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中的核心人才,可由企业董事长或团队带头人签署《业绩证明函》,用于替代论文(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④奖励证书等能够证明本人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集体奖的须有当时申报奖项的相关材料,用以证明申报人在项目中的具体位置和工作情况,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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