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20年高级经济师评审:审核推荐程序要求
问:黑龙江2020年高级经济师评审的审核推荐程序要求是什么?
答:小编从“黑龙江省社科联关于开展2020年度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中了解到,2020年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审核推荐程序要求为:
(一)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择优推荐,主管部门、市(地)人社局或省直主管部门或人才服务中心(服务局)逐级审查,向省社科联报送的程序进行。申报渠道具体参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的通知》(黑人社发〔2017〕33号)执行。
(二)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的要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应按照岗位管理核定的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合理确定推荐参评人员数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三)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回避原则设立推荐委员会,其中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二;被推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由推荐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同意票数须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
(四)用人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聘用的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人才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五)各级审核推荐单位要重点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对提供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有疑异的,应要求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登记表》、学历认证等佐证材料;对复印材料真实性予以认定的,要在相关材料上骑缝加盖审核部门印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要由负责审核人员签字、审核单位盖章。《专业技术任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承诺人未签字、单位考核情况填写不准确规范及其他审查表缺项的申报人员材料,将不予通过,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员、单位负责。
(六)要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对申报和推荐审核工作中存在纵容、包庇、弄虚作假的人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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