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州2020年高级经济师评审渠道和评审方式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10-16
普通
根据恩施州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州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可知,湖北恩施州2020高级经济师评审渠道和方式如下:
湖北恩施州2020年高级经济师申报渠道和方式
(一)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办公室。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其中聘用(人事代理)人员,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推荐时在其申报情况核定表中注明聘用或人事代理人员。
(二)自由职业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三)申报人员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根据各职称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发布的年度评审(材料受理)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现岗位情况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报送至用人单位。
(四)我州职称评审申报继续实行“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同时进行。高级职称评审网上申报须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省人社厅,查找“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点击在线申请)申报(自主评审单位可自主选择使用);纸质申报材料按照各评委会通知要求整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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