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3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考手册
摘要:山西2023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26日至5月5日,报考手册如下,快来了解!
山西省2023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手册
告知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如下考试设置、报考流程、报考条件、问题解答、考试法规等告知内容。
承诺
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报考人员需签署电子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内容主要包括:(一)已知晓告知事项;(二)已符合报考条件;(三)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四)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视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存在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在线提交相关材料,由考试组织机构核查。
核查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开展核查。
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可免于核查,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一、考试设置
【设定依据】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设
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实施部门(单位)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设定依据是《关于深化经济专
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 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社部规〔2020〕1 号)。
【报考网址】通过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
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网址:)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网址:)
【成绩查询】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成绩查询入口查询。
【合格证明领取】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届时可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事考试专栏网上考务系统【证书申领】模块,提交证书邮寄申请。
【应试须知】
1.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2.考场备有草稿纸,考试结束后需交回。应试人员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禁止将(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等带入考场座位。
3.高级经济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4.考试开始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行计时,应试人员作答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
5.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6.每科目考试开始 5 分钟后,迟到的应试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 3 小时,2 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7.应试人员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8.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考试用书。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
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 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10
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
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5 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2 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
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相关说明】
1.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2.知识产权专业人员 2020 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中级职称,可作为报考知识产权专业高级经济考试的条件。
3.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包括党校学历)。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 12 月 31 日。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 号)和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 号)的要求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考试大纲】2023 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 )公布。
四、问题解答
1.注册账号后发现姓名或身份证号写错了怎么办?
已注册信息无法变更、删除。若发现信息有误的,请按照身份证件上的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时,系统会提示“该证件号码在注册库中已经存在”,点击“确定”继续操作即可。
2.账号里绑定的手机号怎么变更?
报考人员可登入报名服务平台,点击右上角的“注册维护”,选择“更换手机号码”。请确保手机号码使用正常,在报考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系。
3.如何找回用户名或密码?
已注册报考人员忘记用户名或密码的,可通过“预留问题”及“短信验证码”自行找回,或按“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常见问题:关于申请找回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平台注册信息的操作说明”进行找回。找回后,登入报名服务平台,点击右上角的“注册维护”,修改“密码找回问题”或更换手机号码为正常使用中的号码。
4.如何新增或修改学历、学位信息?
学历学位信息最多可添加 5 条,添加后不能删除或修改,请不要重复添加信息。如填写错误,登入报名服务平台后,点击右上角的“注册维护”,选择“维护学历学位”。或在左侧导航菜单处选择“学历学位信息维护”重新添加正确的学历学位信息。
5.学历、学位信息显示未核验怎么办?
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核验”的,请 24 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
6.学历、学位信息验证不通过怎么办?
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显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照片。
7.报名信息填错了怎么修改?
报考人员须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谨慎确认。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后修改报名信息;交费成功后任何信息不能修改,如有差错,责任自负。
8.报名考试对于属地有什么要求?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山西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山西地区报名参加考试。选择在山西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与山西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或社保卡或社保缴费凭据)。
9.报名系统中上传电子材料有什么要求?
电子材料格式为.jpg,大小为 100k 至 300k 之间。
10.不实承诺会有什么后果?
(1)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2)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3)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4)打印准考证前,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
(5)考试结束后,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或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6)凡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
违规行为的,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
社会提供查询,通知报考人员所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等。报考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法规
考 场 规 则
一、自考试开始前 30 分钟起,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进入本科目考试所指定考场,按座位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
二、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须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可携带的用品只限于铅笔。
三、《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 3 小时,迟到 5 分钟以上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在开始作答之前,应试人员需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运行正常;考试开考 2 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四、应试人员须按照考试系统提示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不得关闭电源或做出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
五、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系统的提示登录系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并点击“我已阅读”按钮。考试开始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行计时,应试人员作答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
六、应试人员须在考场内保持安静;独立进行作答,不得与其他应试人员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遇到无法登录、系统故障等异常情况时可举手询问,不得自行处置。
七、应试人员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八、应试人员交卷后,须确认界面提示“交卷成功”,方可离开考场;若界面提示“交卷失败”,须及时联系监考人员。
九、应试人员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