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审计处内审工作初见成效
为了进一步加强甘肃省政府办公厅系统本级财务及所属二级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2014年4月批准,省政府办公厅增设了审计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对办公厅系统事业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办公厅组织实施的项目和承担的内部工程项目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对办公厅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办公厅系统内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及风险管理进行审计评价。
审计处自成立以来,在办公厅领导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履行职责,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认真开展了建章立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办公厅工作实际,先后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内部审计制度》、《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系统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暂行规定》。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和审计处人员编制情况,制定了《办公厅审计处工作职责》和《办公厅审计处岗位分工》,明确岗位职责,规范了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行为。
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根据办公厅党组安排,由人事处、监察室、接待联络处、行政处组成的联合督查组,自今年7至12月,参与对省政府11个驻外办事机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督查。督查工作主要针对驻外办事处近年来财务管理审计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从财经法规制度执行、固定资产管理、银行账户管理、房屋出租、往来款项清理、规范津补贴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财务监督职能。
配合外部审计工作。按照省审计厅《关于审计调查省直部门及所属单位经营性房产管理和经营收支情况的通知》,对办公厅所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统办楼管理处、省政府驻上海、浙江、厦门、海南、深圳办事处六家单位经营性房产管理和经营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按照通知要求,审计处及时组织协调相关单位提供资料和必要工作条件以配合审计工作,顺利配合完成了审计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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