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不定项选择题
甲厂于2016年7月招聘李某为该厂职工,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2年,工资4 000元,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2 000元,合同期内李某自愿放弃带薪年休假。
合同签订后甲厂又要求李某缴纳2 500元押金,理由是防止职工在合同期内随意跳槽,李某缴纳了押金并开始在甲厂工作。
2017年6月李某在下班途中被闯红灯的汽车撞伤,导致下肢瘫痪生活不能自理,李某开始住院治疗。住院治疗期间,甲厂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李某发放工资。
2018年4月经有关部门鉴定,伤残等级为一级。此时李某伤势已经稳定,遂要求甲厂按原工资标准补发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的工资,并支付此期间的护理费。甲厂拒绝,并以李某已丧失劳动能力为由通知李某解除劳动合同,且拒绝支付任何补偿。双方为此发生争议。
关于甲厂与李某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厂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应向李某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B.甲厂不应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C.若李某同意,甲厂可以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D.若合同期满,甲厂可以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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