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统计、审计、会计资格考试结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统计、审计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39号)、《关于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17号)和《关于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46号)精神,现将2014年度统计、审计和会计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合格标准
1.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合格标准为90分(试卷满分为150分)。
2.审计专业初级资格、审计师资格以及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3.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成绩查询
三、考后管理
请各市通过适当方式尽快将考试结果通知到考生本人。对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将由全国统计考办统一核发“2014年度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内有效。各市应认真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的准备和登记建档等后续管理工作。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月14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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