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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劳动合同终止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1-11

最好不是在夕阳西下的时候幻想什么,而要在旭日初升的时候就投入工作。

不要等5月13-16日来临了,才开始备考初级会计职称,与其临阵磨枪,不如现在就上正保会计网校,学初级会计职称吧。  

劳动合同的终止主要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一般“不涉及双方意思表示”,法定情形出现,双方劳动关系消灭。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如下: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也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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