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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行为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4-17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到了冲刺阶段,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正保会计网校为您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行为

  1.含义: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注意】出题时经常将法律事实、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结合在选择题中考查。

  2.法律行为的分类:

  (1)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应受惩罚的行为。

  (2)积极行为(作为)与消极行为(不作为)。

  (3)(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

  (4)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5)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6)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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