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初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法律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分类标准 | 分类内容 | 代表行为 |
行为是否合法 | 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 |
行为的表现形式 | 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 | |
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作出 | 意思表示行为 | |
非表示行为 | 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 | |
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 | 单方行为 | 遗嘱、行政命令 |
多方行为 | ||
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 | 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 |
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 | 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
【注意1】人的行为并非都是法律行为。
【注意2】请大家重点掌握“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并看清题目问法。
【注意3】法律行为的反向问法,例:订立遗嘱是合法行为、积极行为、意思表示行为、单方行为、要式行为、自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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