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所得税、房产税”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提问: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的税率】
答疑老师回复:
增值税税率总结如下:
增值税税率 | 具体规定 |
基本税率16% |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适用低税率和零税率的外) (2)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 (3)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
低税率10% | (1)粮食(不含淀粉)、食用植物油(含花椒油、橄榄油、核桃油、杏仁油、葡萄籽油和牡丹籽油;不含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肉桂油、桉油、香茅油)、鲜奶(含按规定标准生产的巴氏杀菌乳、灭菌乳,不含调制乳)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含密集型烤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粘虫板、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农膜 (5)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农产品(含动物骨粒、干姜、姜黄、人工合成牛胚胎;不含麦芽、复合胶、人发);二甲醚 |
低税率10% | (1)交通运输服务 (2)邮政服务 (3)基础电信服务 (4)建筑服务 (5)不动产租赁服务 (6)销售不动产 (7)转让土地使用权 |
低税率6% | (1)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 (2)增值电信服务 (3)金融服务 (4)生活服务 (5)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
零税率 | (1)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主要包括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 (3)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境内实际承运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
企业所得税税率总结:
1、居民企业无论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25%。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25%的税率)
3、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是20%,实际执行税率是10%)
4、高新技术企业税率是15%。
5、小型微利企业税率是20%。
房产税税率:
从价计征的年税率是1.2%;从租计征的税率是12%(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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