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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代位权(7.22)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8-07-22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2018税务师考试补报名马上开始,你准备好了吗?正保会计网校税务师考试每日一练提供高质量习题,以下为《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练习题,快来练习吧!

单选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可以作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的是( )。

A、刘海与刘洋之间因赡养关系而产生的赡养费请求权

B、某学校教师汪洋享有的工资请求权

C、郭林享有的其父母为其设定的人寿保险金领取权

D、某天雨夜,孙倩替外出的邻居修理被风刮跑的屋顶而享有对其邻居的无因管理费用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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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保会计网校
2018-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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