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试点单位,采用成本法核定农产品进项税额。2014年5月,该企业购入农产品主营业务成本600万元,农产品耗用率40%,则当期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万元。
A.212.39
B.31.2
C.50
D.27.61
答案:D
点评:本周正确率还行。本题考核农产品核定抵扣进项税的知识点,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600×40%×13%÷(1+13%)=27.61(万元)。这是税法规定的一种扣除方法,公式建议大家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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