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5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公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
2016年第7号
为明确2015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书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7月15日。
二、全科考试合格人员申请领取证书时,可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登录《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在“证书中心”提交申请并完善个人信息资料。申请成功后,打印《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税协)领取证书。
三、证书发放工作由地方税协具体负责。考试合格人员于6月15日至7月15日到吉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领取证书。
办公地址:长春市长春大街358号,吉林省国家税务局903室
电话:0431-88994791
联系人:苏亚杰
四、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须携带网上打印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及表中所列有关资料,至现场进行实地审核。
五、如有问题可向中税协电话咨询:010-68410487、010-68451149(工作日9:00-18:00)。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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