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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务师《税法二》易错题:缴纳个人所得税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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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务师《税法二》易错题点评

多选题:

下列情形中,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 个人独资企业为个人投资者购买汽车并将汽车所有权登记到个人名下

B.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股息、红利

C. 股份有限公司为投资者家庭成员购买房产

D. 个人从任职的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

E. 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选项A不符合题意,选项C符合题意;个人从任职的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属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纳税,所以选项D不符合题意;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选项E不符合题意。

【点评】本题的正确率15.58%,本题考核的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相关知识点,是一项需要记忆的内容,在学习过程中注意加强记忆。

相关链接: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易错题精选汇总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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