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复习指导 > 税法二
  • 税务师入学测试卷
  • 2024税务师《税法二》易错题:出租房屋的计税依据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4-08-07

    本阶段的"每日一练"是以基础知识点练习为主。

    下面就2024年7月30日到2024年8月5日的题目进行点评。

    错题点评:2024年8月1日

    甲公司旗下的一家分公司,拥有一处价值1000万元的大型仓库,2023年6月23日,将其中的20%出售,月底办理好产权转移手续;当月将其中的30%出租并且取得当年的不含税的租金收入10万元,剩下的自用。已知当地政府规定房产计税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2023年该企业应纳房产税( )万元。

    A、8.4

    B、2.4

    C、6.7

    D、9.5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
    【解析】

    该仓库的20%部分是1-6月从价计征;其中的30%部分1-6月从价计征,7-12月从租计征;剩下的50%部分全年从价计征。取得当年的租金收入10万元,所以不用再考虑月份。故应缴纳的房产税=1000×(1-20%)×20%×1.2%×6÷12+1000×(1-20%)×30%×1.2%×6÷12+10×12%+1000×(1-20%)×50%×1.2%=8.4(万元)。

    【点评】本题考查房产税的计算和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租金收入×税率12%(个人出租住房为4%)

    2.从价计征

    计税依据:房产余值。计税余值是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损耗价值后的金额。具体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考试中是题目中的已知条件。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余值×税率1.2%=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税率1.2%

    (二)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自建的房屋用于生产经营,自建成之日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2)委托施工企业建房的,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日的次月起纳税。

    【提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3)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购置存量房地产,自房产证签发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产使用或交付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点击图片进入税务师题库刷好题↓

    税务师考试题库

    想做更多高质量练习题,可以购买应试指南辅导书,除了每章配有同步练习题,还有章节知识点解析哦!购买应试指南>>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626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还没有评论哦

    抢首评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领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