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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精选(二十二)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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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精选

单选题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行使下列职权,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是( )。

A、重大关联交易 

B、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C、提议召开董事会 

D、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答案】
D
【解析】

独立董事除应具有董事的职权外,还应当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6)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独立董事行使前述第(1)项至第(5)项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行使前款第(6)项职权,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上述第(1)(2)项事项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

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股东起诉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案件中,应当列为被告的是( )。

A、反对分配利润的董事 

B、反对分配利润的股东 

C、公司 

D、公司及反对分配利润的股东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权利。股东起诉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

多选题

王某为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甲公司主要经营办公家具销售业务。任职期间,王某代理乙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办公家具并将其销售给丙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该行为说法正确的有( )。

A、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 

B、甲公司可以决定将其从事上述行为所得收入收归本公司所有 

C、如果经过董事会同意的,王某可以从事以上的活动 

D、甲公司可以决定撤销王某的行为,但是不能将其取得的收入归入本公司 

【答案】
AB
【解析】
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违反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

A、副经理 

B、监事会主席 

C、董事 

D、董事会秘书 

【答案】
AD
【解析】
《公司法》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董事、监事、高管是三种不同的身份,这三者是并列关系,不是包含关系。

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的有( )。

A、经营管理公司的义务 

B、善意行使股权的义务 

C、出资义务 

D、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后,组织清算的义务 

【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义务。股东义务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是出资义务。第二,是善意行使股权的义务。第三,是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后,股东有组织清算的义务。选项A属于公司管理层(董事高管)的义务。

单选题

某上市公司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经向监事会提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请求后遭拒绝的,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法定资格股东的要求是( )。

A、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B、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C、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D、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答案】
C
【解析】
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监事会对此拒绝提起诉讼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股东会决议中,甲有限责任公司的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有( )。

A、公司连续3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3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B、公司分立的 

C、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 

D、甲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 

【答案】
BC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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