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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注会《税法》易错题解析(二十四):个体工商户职工教育经费限额扣除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04-10

    你总要为了梦想全力以赴一次。正保会计网校从过去一周的《税法》每日一练反馈中筛选出了错误率较高的题目,赶紧行动起来,和小编一起回顾一下这类易错题涉及的知识点吧!

    2023年注会《税法》易错题解析

    (2021年)某个体工商户2022年向员工实际发放工资200000元,该个体工商户计算当年应纳个人所得税时,可扣除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是( )。

    A、4000元

    B、5000元

    C、16000元

    D、28000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个体工商户可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工资、薪金总额的2.5%,可扣除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200000×2.5%=5000(元)。

    【点评】本题考查个体工商户职工教育经费限额扣除。

    个体工商户向当地工会组织拨缴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允许在当期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数额。

    职工教育经费的实际发生数额超出规定比例当期不能扣除的数额,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向当地工会组织缴纳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在上述规定的比例内据实扣除。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 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人的5%%。业主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个体工商户的开办费。

    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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