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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合同的成立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4-07

为了方便备战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合同的成立

  1.成立时间:

书面   合同书形式   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有先后时,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时。  
信件、数据电文   双方约定成立之前签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  
实际履行原则   1.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成立地点:

数据电文   约定→收件人(要约人)的主营业地→收件人经常居住地。  
书面形式   1.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有先后时,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
2.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的签订地不符:约定的签订地。 

注册会计师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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