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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撤销委托

2015-08-29 19:10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单选题

  8.2014年3月,甲公司委托乙负责与丙公司的业务往来。同年4月份,甲公司撤销委托,但是未收回乙持有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亦未通知丙公司。2014年9月,乙以甲公司的名义,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丙公司订立了大蒜买卖合同。根据代理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公司可以主张表见代理请求甲公司履行合同义务

  B.甲公司可以拒绝履行大蒜买卖合同义务

  C.该大蒜买卖合同经甲公司追认后生效

  D.乙应当承担该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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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进入冲刺阶段,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好最后的这一段时间,努力奋斗!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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