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公布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有关问题解答
马鞍山市公布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有关问题解读,对会计人员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解答。马鞍山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没有设定采集的截止时间,请相关会计人员及时完成信息采集,避免影响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评审、继续教育等相关事项。
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有关问题解读
1. 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重要性问题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加强会计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会计人员务必阅读并同意本人信息真实准确的承诺,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以免影响将来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继续教育学习、会计类培训报名、会计人才选拔、会计人员诚信档案管理等工作。
在公告中,我们规定会计人员自行承担本人信息填写真实准确性问题,因此无非必要,我们不核查会计人员提供材料的真假问题。
也规定,不信息采集,有可能影响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评审、继续教育等相关事项。
2. 关于信息采集人员范围问题
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有工作单位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或没有工作单位不从事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所谓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主要是指: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在公告中,明确采集的范围就两大类,因此,符合就采集,不符合就不采集。
明确从事会计工作的九种情况。在认定方面,新修改《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是否具有能力单位自行把握。所以一般只要单位出具证明,都可以认为属于从事会计工作。
第三、补充一点,就是在军队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有部队具体管理,不属于地方管理的范围,不属于采集范围。
3. 关于注册和登录问题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原系统中没有信息的会计人员,需注册后才能进行信息采集。原系统有信息的会计人员,直接登录绑定手机号后更新完善相关信息。
信息采集以身份证号为唯一标识的,所以原系统如果身份证号有误的,现在还要以原来的身份证号登陆进行完善信息,待变更功能上线后,再按照要求修改身份证号。
4. 关于手机号和登录密码问题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需要设置登录密码和绑定手机号,而且一个手机号只能绑定一个身份证号码。忘记登录密码可以通过绑定的手机号短信重置登录密码。通过登录密码可以修改绑定的手机号。会计人员要确保信息安全,妥善保管密码,请勿将登陆密码、短信验证码等重要信息提供给他人使用,造成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5. 关于采集人员所属会计管理机构问题
按照属地原则,有工作单位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所属会计管理机构必须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局;没有工作单位不从事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校学生的所属会计管理机构选择学籍所在地财政局,其他人员的所属会计管理机构选择户籍或居住所在地财政局。
6. 关于专业技术资格填写问题
取得会计类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只需填写会计类最高级别的信息,其他类别专业技术资格不需填写。没有取得会计类专业技术资格的而持有其他类别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会计人员,根据持有专业技术资格情况填写最高级别专业技术资格信息。
7. 关于会计人员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问题
会计人员应如实填报“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按照有关规定,原系统没有信息的会计人员“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不能早于2017年1月1日。原系统有信息的会计人员“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不能早于原系统中从业资格证取得时间。
这样规定主要考虑到以前《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需要从业资格证书,也就是说以前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而从事会计工作是不合法的,所以这部分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不能认可。还有原系统有的会计人员,也不能一下放开填写开始时间,这样很多人员会随意承诺开始时间,随意填写开始时间,导致信息严重失真。所以我们作了上述的两个限制。
现在从事会计工作起始时间有一个问题,有的老会计从事会计工作时间早于从业资格证实施时间,而我们要求不能早于原系统中从业资格证取得时间。所以对于这部分会计人员,暂时以系统登记的时间为准给予通过采集,再通过系统功能,根据提供的证明材料变更从事会计工作时间。
8. 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时限问题
在没有其他规定下,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没有截止日期。原系统没有信息的会计人员自从事会计工作后及时进行信息采集,原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且系统有信息的会计人员结合继续教育、职称考试、个人信息变化等情况,及时进行信息采集。
财政部要求是4月31日完成信息采集,6月份完成信息上报。但我省没有设定截止时间,一是因为信息采集工作本身就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二是因为如果设定截止时间,势必在短时间内大量人员进行采集,系统承载压力和我们审核压力都很大,所有我们没有设定截止时间。
虽然没有截止时间,但在解答工作中,我们要强调会计人员要及时进行信息采集。
9. 关于会计人员已采集信息修改问题
会计人员在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前,可以撤回修改已填报的信息,再次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不能修改已填报的信息,待会计人员信息变更功能上线后,可通过信息变更修改已填报的信息。
10. 关于会计人员信息调转问题
因全国会计人员跨省调转平台没有开放,目前还不能跨省调入调出会计人员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等相关信息。会计人员不需要省内调转系统原有的信息,信息采集时根据工作单位所在地、在校生学籍所在地、户籍(居住)所在地,自动调转到新的所属财政会计管理机构。
如果档案在外省,而符合在我省采集的人员,可以先按照新进人员进行采集,待全国调转系统上线后,根据规定再进行信息调转或变更。
如果档案在我省,想调到外省,因为新修改的《会计法》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我省已终止办理会计从业资格人员调转登记等行政服务事项,现在也不能办理。
11. 审核过程中的一些问题
第一、不对会计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真伪性负责,由会计人员本人承诺并负责。
第二、只对照已上传的材料审核填报的内容,材料中没有的信息,不作审核要求,真实性仍然由会计人员负责,而且需要时,可以让会计人员补充证明材料。
第三、对于身份证姓名、身份证号与上传材料的姓名、身份证不一致问题,需要会计人员提供证明材料才能通过,证明材料由各市、县财政局自行把握。或者暂时不填,以后需要时再变更补充。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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