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单位一位员工2014年二月起内部调动至北京。厦门这边的工资发放截止到1月底以及2013年年终奖金也在一月发放,因此其在厦门的总年度收入有超过12万。目前我单位已将其个人收入支付信息从地税网上注销。 请问其是否需要在厦门地税网上申报2014年的年收入?如需要,是仅申报在厦门时获得的收入还是厦门以及北京获得的收入一起申报?如不需,是否是让其在北京申报2014年的全部收入?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管理办法,该纳税人可以在申报时,在工作地(案例可以为北京)就近办理年度申报,申报时汇总全年所得,不分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