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73号公告),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增值税发票管理将面临巨大改变。
A 为什么要推广升级版
推广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以下简称新系统),主要是为了适应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着眼于税制改革的长远规划,满足增值税一体化管理要求,切实减轻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负担。
在全国推广之前,自2014年11月1日起,新系统已经在上海、天津、山东和湖南4省市试点,并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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