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能否享受免税政策?
来源: 重庆税务局
2019-07-16
普通
小规模纳税人的合计月(季)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其包含销售不动产在内的所有销售额均可享受免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的合计月(季)销售额超过免税标准的,其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不能享受免税政策。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免税政策。举例说明:
例1:A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销售货物4万元,提供服务3万元,销售不动产2万元。合计销售额为9(=4+3+2)万元,未超过10万元免税标准,该纳税人销售货物、服务和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9万元,均可享受免税政策。
例2:A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销售货物4万元,提供服务3万元,销售不动产10万元。合计销售额为17(=4+3+10)万元,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7(=4+3)万元,该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服务相对应的销售额7万元可以享受免税政策,销售不动产10万元应照章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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