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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营改增重点为更换税控设备

2016-04-26 08:36来源:新京报

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将于2016年5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北京“五一”起使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

营改增成为当前税务部门重要的一项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此前表示,今年营改增全面推开,全年减税5000亿元左右,这个力度是前所未有的。改革红利必将为中国经济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营改增之后该如何交税成为北京市企业和市民关心的问题,为了方便大众,保证工作有序开展,北京市地税局日前发布了本市营改增办税流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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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涉及营改增纳税人5月1日开始使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外,原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提供的各种发票将停止使用。为确保相关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北京国税、地税局联合在全市增设了18个营改增临时办税服务厅,方便在本市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纳税人办理营改增相关变更手续和领购税控设备。

去年营收超515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按照相关规定,纳税人2015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15万元的,相当于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营改增后必须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人需登录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办理营改增手续”专区,办理增值税发票票种登记核准手续,根据系统出具的《增值税税控设备领购发行预约通知单》注明的时间、地点,携带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增值税税控设备领购发行预约通知单》到技术服务单位领购税控设备,并参加开具发票操作培训。

营业收入515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可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保持小规模纳税人身份。需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先需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有CA证书的纳税人可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尚未领取CA证书的纳税人请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然后登录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营改增专区—营改增发票审批”,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登记核准手续,及按照上述流程申请税控设备;需保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人只需登录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办理营改增手续”专区,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票种登记核准手续,及按照上述流程申请税控设备。

税控设备培训后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发票

对于2015年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未领取过发票、未申报过营业税的纳税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纳税人须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证件材料,通过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制《纳税人税种登记表》、《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需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还需通过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增值税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持以上材料到营改增临时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营改增税种登记、增值税发票票种登记核准手续,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登记核准手续,及按照上述流程申请税控设备。

税控设备操作培训后,纳税人需持《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到营改增临时办税服务厅“税控装置发行”窗口办理税控设备发行手续。同时办理领取“一证通”证书和办理网上申报确认手续,领取税库银扣款协议和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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