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税3月份货物与劳务税实务16个热点问题
1.纳税人前期取得未开票收入已经申报纳税,本期又开具了发票,应该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2. 小规模前期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期由于退货申请代开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无其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请问应如何申报?
答:由税务机关退还代开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
3. 纳税人本期开具红字发票导致负数销售额大于正数销售额,应当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纳税人据实填写,如一窗式比对不符,应到税务机关大厅办理。
4.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符合减税条件,之前已经在网厅办理备案手续,现在再次销售符合减税条件的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否需要再次备案?纳税人反映再次备案时,网厅提示“同一事项只能备案一次”?
答:企业销售符合减税条件的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在网厅只需要备案一次。
5.增值税纳税人享受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政策,是否需要备案?
答:需要在网厅进行备案。
6. 小规模纳税人本期既有“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也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享受税控设备及技术维护费抵减应纳税额的优惠应当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填列在第16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其中“货物及劳务”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两列都可以填报,但填报金额均不得超过各自当期应纳税额。
7. 企业取得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但未按期申报,逾期补申报时是否还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答:可以。
8.一般纳税人开具的电子发票和定额发票,应如何填列附表一?
答:按照适用税率填列在附表一“开具其他发票栏次”。
9.一般纳税人购入货物或者服务用于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应当如何填报附列资料(二)?
答: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用填报。
10. 一般纳税人三证合一以后变更了税号,旧税号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继续认证抵扣?
答:三证合一的纳税人变更了税号,旧税号时取得的专用发票可以继续认证抵扣,包括扫描认证和在发票确认平台勾选认证;如果认证以后申报时一窗式比对不符,需要到大厅人工比对,手工清卡。
11. 电子发票是否需要加盖开票方的发票专用章?
答:根据税总函〔2015〕373号附件1第二条的相关规定,电子发票生成,仍由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完成。电子发票元数据传递给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该平台按照电子发票试点现有机制和要求生成带纳税人签章的电子发票及其图像文件,并返给纳税人。
因此,电子发票应当加盖开票方的发票专用章,如果没有,建议联系开票方换票解决。
12.一般纳税人有差额征税业务,使用差额开票功能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申报时提示一窗式比对不符?
答:由于差额开票方式导致的一窗式比对不符,须到税务机关大厅处理。
13.四大行业的一般纳税人从事免征增值税的营改增业务,填报《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时,选择完应税项目,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没有0,导致税负测算表和附表一的价税合计额不一致,无法保存?
答:一般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营改增业务不需要填写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14.纳税人填写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时,由于第3列价税合计额与附表一存在尾差,无法保存报表?
答:可以通过修改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第1列的销售额或者附表一的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消除误差。
15.一般纳税人销售预付卡开具了不征税的发票,申报时提示一窗式比对不符?
答:一般纳税人开具了不征税的发票,需要到大厅人工比对,手工清卡。
16. 广告业纳税人,本月广告服务销售额为负,是否需要做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答:广告业纳税人,当月广告服务收入为负时,计费收入按零申报,待后期有正数收入时进行冲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