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系统出现提示错误如何填表
来源: 宁波国税
2014-09-02
普通
问: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系统会出现提示“错误原因:代码0085 描述:10085附表二第20行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不符”,要如何填表?
答:2014年5月申报起CTAIS系统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相应的进项税金进行了监管,对通知单对应进项税金填写规定如下:
一、本期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金,本期开具对应通知单的,在所属本期增值税申报时,分别将“通知单”对应的进项税金填写在“附表二”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及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
二、前期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金,且前期已填写在“附表二”第28栏“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的,本期申请开具“通知单”的,则先将对应进项税金“负数”填写在“附表二”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再将同样金额填写在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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