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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公布废止或部分废止的10个税收规章

2016-06-01 10:5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公布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0号),全文废止4个税务部门规章,部分废止6个税务部门规章。

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有效的税务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6年5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度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全文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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