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推进环境税改革 环境税收入归属向地方倾斜
以雾霾等为代表的资源环境危机因素凸显。单纯依靠传统的行政干预方法已经明显不足以解决现阶段面临的这些突出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
在雾霾等环境问题凸显的背景下,环境保护成为今年两会代表委员讨论的热门话题。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在3月4日发布的提案中建议加快环境税立法,尽快推进环境税改革,在进行结构性减税的同时,开征环境税。
雾霾等环境问题凸显
尽管我国在改善环境方面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但仍存在突出问题。在贾康看来,以雾霾等为代表的资源环境危机因素继续凸显,经济增长、民生改善和环境保护之间如何协调亟待解决,而目前单纯依靠传统的行政干预方法已经明显不足以解决现阶段面临的这些突出问题。必须出台更合理更全面的政策,包括财税政策等经济杠杆调节手段。
我国目前尚未设立专门的环境税种,现行的环保排污收费政策征收标准偏低,范围过窄,整体环境税收政策缺乏系统性。贾康认为,环保效果不显著,在一定程度上与此有关。而以环境税和“税制绿化”为代表的绿色财税制度改革是必然选择。
事实上,我国此前已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完善资源税费制度”,包括全面改革资源税以及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不过,尽管环境保护税法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4年立法计划,但草案还没有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环境税收入归属向地方倾斜
对此,贾康提出加快环境税立法,按照财税改革的部署开征环境税。他建议,在保持宏观税负稳定的前提下,一方面进行结构性减税,选择一些特定税种削减其税负水平,比如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另一方面通过结构性加税,即开征环境税弥补减税带来的税收收入减少。
而未来环境税收入归属和使用上应当更多向地方政府倾斜,由地方政府承担更多的环境治理以及监督企业减少污染排放的职责。
在贾康看来,应当抓住有利时机加快环境税立法。因为环境问题凸显,民众对出台更多保护环境措施的呼声很高。此外,他建议通过开征环境税,引发相关的行政、司法、社会管理体制的“法治化”配套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