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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财税改革有利于调动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2015-11-10 09:10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5年11月9日(星期一)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吹风会,请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介绍解读十三五规划建议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刚才您在谈改革的时候也提到了财税改革是未来五年改革的重点,我们也注意到,当前经济下行的压力加大以及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在现行财税改革,在一些重要的领域也因为新的情况,在不断调整改革的步伐。从未来五年看,原先既定的2020年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目标基本完成,从财税的改革领域这个时间表会不会有所改变?像老百姓关注的房地产税、中央跟地方的政府间关系这种难题能不能有所突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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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伟民】财税体制改革确实是一个难点的问题,因为它是一个关系到整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企业、政府、居民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收入怎么分配,这是改革中的重点,也是一个难题。根据新的情况,上次财税体制改革就已经做了比较全面的部署,现在财税体制改革根据新的情况可能要做一些调整,哪些可能需要进一步加快,哪些可能需要考虑到先后顺序的问题。这次进一步强调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的事权和支出责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这个含义在哪里呢?因为在此之前财税的一个方向是中央集中的税收、集中的财力相对较多,而地方承担的事权相对较少,所以今后要考虑到加强中央统筹的事权。与过去相比较,事权和支出责任会更加匹配,因为这项制度改革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大体匹配这样一个重要的原则。要考虑税种的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过去也是实行分税制,比如增值税,中央多少、地方多少,但是未来可能会改变这种分税模式,而是中央拿什么税,地方拿什么税,省一级政府拿什么税、市县政府拿什么税,也可以说是分税制,但是按税种分,而不是按税率分,不是把税率切割几块划分税。

这样才有利于调动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也有利于化解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保障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包括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建设支出。因为在此之前,地方特别是基层,市县财力比较有限,所以建设相当大程度上依靠于土地财政及其房地产的开发。而现在房地产进入到调整阶段以后,他们的相应的收入大幅度减少,建设资金来源就成问题了。所以,今后如果税种划清楚了,地方有稳定的税收了,这样就可以保障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的保障,同时也能够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方面的支出,能够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

另外,按照管理学意义的角度来讲,收的多,往下支的环节多,使用的效率是低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我认为下一步可能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具体怎么推动这些相应的改革。我觉得房地产税的改革需要和整个税制的调整和改革,包括下一步深化住房制度的改革要相匹配,因为税不是一个独立的问题,它是和整个领域的体制建设、制度建设相关联的,所以需要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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