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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4月面授: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应用重点、难点及实务操作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4-04-02
普通

4月各地面授公开课

主办单位   正保会计网校吉林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31-81967399

课程时间   2024年4月25-26日(周四、周五)

培训地点   长春市

相关费用   会员尊享;非会员 2980元/人(含培训、资料及午餐费用)

受益对象   企业会计人员、办税人员,事务所中介人员、税务干部等 

课程背景

2017年以来,财政部陆续出台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及其应用指南,并发布了多一系列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应用案例、实施问答。这些企业会计准则虽然在企业已经实施应用四年多时间,但是,实务中仍然有部分企业还没有完全掌握新收入、新金融工具、新租赁、新债务重组、新政府补助、新非货币性资产等准则及应用指南等规定的主要变化和会计核算,特别是重点业务的税会计差异处理,导致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信息质量不高,并引发相关涉税处理风险。

为此,正保会计网校特举办本次培训围绕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重点业务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实现“税务、财务、业务”三务一体化深度融合,进一步做好企业会计核算和税务管理,帮助会员全面掌握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实务操作和税务处理及涉税风险控制,为企业实现战略目标打好财税基础。

课程收益

掌握新收入准则的核心——控制权转移“五步法”模型,了解新收入准则涉及的主要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列报项目。

学习三种不同情形对合同变更进行会计处理,掌握如何确定交易价格——考虑可变对价等因素。

了解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和退回的税会处理差异,学习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实务案例。

学习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判断及总额法和净额法确认收入,了解委托代销安排和售后代管安排收入确认实务案例。

掌握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处理实务案例,了解作为征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的政府补助收入的税务处理实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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