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会计培训

商品流通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举例

来源: 2009-03-27
普通

  按照规定,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收入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商品销售收入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

  [例]某商场2006年3月有关损益类账户余额如下:
  商品销售收入 14000000
  商品销售折扣与折让 700000
  商品销售成本 8800000
  代购代销收入 800000
  经营费用 1200000
  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400000
  其他业务收入 800000
  其他业务支出 500000
  管理费用 260000
  财务费用 140000
  营业外收入 100000
  营业外支出 220000
  投资收益 80000

  按规定,该商场企业所得税按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另外该企业有50000元超过计税工资的工资支出。

  月终,企业应将损益类各科目余额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商品销售收入 14000000
    代购代销收入 800000
    其他业务收入 800000
    营业外收入 100000
    投资收益 80000
   贷:本年利润 15780000

  借::本年利润 12220000
   贷:商品销售折扣与折让 700000
     商品销售成本 8800000
     经营费用 1200000
     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400000
     其他业务支出 500000
     管理费用 260000
     财务费用 140000
     营业外支出 220000

  根据“本年利润”科目借贷方余额结出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15780000-12220000=3560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永久性因素=3560000元+50000元=3610000元
  应纳税额=3610000×33%=1191300元

  则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11913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191300

  同时,作:

  借:本年利润 1191300
   贷:所得税费用 1191300

  企业在预缴3月份应纳税额时,应作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191300
   贷:银行存款 1191300

 

  备注说明:如果是已经上市的商品流通企业。则其相关科目和利润表需按《企业会计准则》来编制。

责任编辑:小雨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