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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注协关于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的紧急公告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0-02-26
普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中注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培训、监督和服务,保持和提升其专业胜任能力,《办法》规定: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的人员,入会时需经过相关测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可登录我会网站查询http://www.gdicpa.org.cn)。

  在历年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的人员中,尚有部分人员未登记入会。为了进一步巩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果,避免未及时登记入会而导致考试成绩失效,我会特提请已取得全科考试合格证书尚未登记入会的考生,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且愿意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并接受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的人员,尽快办理登记入会手续。

  为使会员管理制度平稳过渡,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在《办法》实施前尚未入会的人员,应在2010年12月31日前办理登记入会手续(请到当地市注协办理);2011年1月1日后办理登记入会手续的,按照《办法》规定,需经过相关测试。

  办理入会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

  (四)一寸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一张(背面写上姓名)。

  另外,我会自2009年8月1日开始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目前尚有部分非执业会员未换证,请尚未换证的非执业会员尽快与当地市注协联系,并在2010年6月15日前将换证材料报送当地市注协。详情请登陆省注协网站“行业动态”—“省注协关于为非执业会员换发新证书的公告”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2、各市注协联络表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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