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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账登记的要求

来源: 2004-10-08
普通
    1、出纳账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登账时,应将会计凭证的日期、种类和编号、业务的内容摘要、金额等逐项记入账内,同时要在会计凭证上注明账簿的页数,或划“√”符号,表示已经登记入账,防止漏记、重记和错记情况发生。出纳人员对认为有问题的会计凭证,应提交会计主管人员进一步审核,在审核结果未出来前,出纳人员可以拒绝入账。

    2、各种账簿都必须逐页、逐行顺序连续登记,不得隔页、跳行,若出现空行或隔页应用红线对角划掉,并由记账人员盖章。

    3、出纳人员应每天逐笔登记已发生的经济业务,且按日记出余额。在“借或贷”栏内写明“借”或“平”字。现金日记账余额每天还要与库存现金进行核对。

    4、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据适当留空,不要写满格。书写文字应紧靠左线,书写数据应紧靠底线,一般应占格距的1/2. 5、登记日记账要用蓝、黑墨水书写,红色墨水笔只能在结账、划线和冲账时使用。同时为了使账簿记录保持清晰,字迹必须要工整。

    6、每登记满一张账页结转下页时,需要最后一行结出本页发生总额,然后,将总额和余额转抄下页,在本页的摘要栏内写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在登账过程中出现错误,采用正确的方法予以更正,不得刮、擦、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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