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WTO对经济 税收的影响及对策
世界贸易组织(WTO)自1995年1月1日成立(取代原关贸总协定GATT)以来,在服务贸易自由化、解决国际贸易争端、全面保护知识产权和促进全球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加入WTo已成为各国参与世界经济的重要桥梁。
为了保证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抵制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全面参与国际经济事务,我国自1986年7月开始就进行恢复GATT席位的漫长谈判(1995年11月转入加入WTo谈判)。近期以来,多项谈判进展加快,特别是1999年11月15日,中美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达成了双边协议,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WTO离我们越来越近了,伴随着“入世”步伐的加快,加入WTO是否会对我国经济乃至税收产生影响?如何影响?影响面有多广?这一系列问题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文拟就以上问题谈点浅见。
一 加入wTo对中国经济和税收的影响
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经济是税收之源,税收增减变化取决于经济的增减变动。我国加入wTo后,对外经济交往的诸多因素,如进口关税、非关税措施、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政策的透明度、引进外资等都将发生变化。相应地,中国经济在这些变化的因素作用下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而由经济决定的税收,也必然会发生变化。
(一)进出口贸易方面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就将与世贸组织l 30多个成员之间互相提供贸易优惠,逐步降低关税,拆除非关税壁垒。这不仅使得国外商品更易进入,中国的进口会增加,而且使中国的商品由于享受出n4氏关税或无关税待遇,出口额也会增加。据有关部门预测,到2005年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将从1998年的3200亿美元增加到6000多亿美元,其中,纺织品出口将增长63.8%,服装出口将增长两倍⑴。从长期看,进出口额的大幅度增长,必然会促进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而经济总量和经济规模的扩大,又将会引起税收收入总量的增长,从而改善我国的财政状况。
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短期内,随着关税平均税率水平的大幅下降,既会影响关税收入,也会影响海关代征的“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我国关税收入逐年增加,其在整个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一般都保持在4%—6%之间。加入WTO后,我国政府必须承诺较大幅度下调关税税率。为了满足这一条件,自1992年以来,我国先后5次大规模地自主降低关税,平均进口关税水平已从43%下降到目前的17%。我国还承诺到2000年将平均关税税率降至15%以下,2005年进一步下降到10%以下,并将这一承诺落实到具体的税号⑵。加入WTO,由于关税税率的下降,我国关税收入相对额符大规模下降。同时,由于关税是海关代征“两税”计税价格的组成部分,组成计税价格的下降也会导致海关代征“两税”收入的减少。
(二)引进外资方面
世界贸易组织不仅要取消贸易壁垒。而且要取消投资壁垒。加入wTo以后,世贸组织的运行规则同样适用于中国。必须要求我们的投资环境从根本上改善。这将为吸引外商开拓更为广阔的空间。中国开放的领域会进一步扩大。金融,电信、文化等领域部将会进一步吸引外资加入。外资的增加不仅为我国提供了巨额的资金,加快了我国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而且还为我国广大劳动力创造了更多的就业空间。外资的大量涌入,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动力,而经济发展水平又直接决定着税收来源的丰缺,毫无疑问,税源的扩大,必然会增加税收收入,特别是伴随着贸易服务市场的开放,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收入都将有大幅增加。
然而,外资的进入也会带来一系列问题。主要有:(1)影响国内总量平衡;(2)形成对国内资金新的替代作用;(3)加大债务风险;(4)影响民族工业的发展等。对此,中国应有及早准备,重新审视未来的引进外资政策,避免其过多的负作用。
(三)电信业方面
在朱镕基总理访美期间,我国政府承诺将在加入wTo之后4年内,允许外资在我国所有电信领域中持股达49%,部分领域甚至可以达到51%⑶。这意味着,中国加入wT0以后,将面临着激烈的电信业竞争,这对我国电信业的发展格产生积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1)有利于我国更好地利用世界先进的通信技术,促进电信产品更新和产业结构优化。(2)弥补了我国电信产业建设资金的不足,可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和新的融资渠道,满足国内市场不断扩大的需求。(3)有利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我国电信市场的服务质量,改善电信消费的垄断价格,使消费者最终受益。(d)有利于税收收入的增长,特别是营业税在各税种中所占比重将会扩大,而税收收入的增长,又有利于对我国电信业的扶持力度。
当然,对外开放也会给我国电信业带来许多不利的影响。主要有:(1)外资企业凭借雄厚的资本和先进的技术,逐步占领我国电信市场。(2)中国电信企业始终向顾客让利不够,这个现实决定了它们在国际竞争中必将暂时处于劣势。
(四)金融业方面
也是在朱镕基总理访美期间,我国政府承诺加入wTo之后将取消外资银行经营性机构在华的地域限制,外资银行在两年内可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5年内可经营金融零售业务,人寿保险公司外资持股比例可达50%⑷。外资银行的准入对中国的企业来说是件好事。主要表现在:(1)外资银行的实力雄厚,金融技术先进,服务品种多样化,又具有明显的外向服务专长,国内企业可因此享受到更高质量的金融服务。(2)外资银行促进国内银行同业之间的竞争,竞争结果必然是银行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和服务价格的降低。外资银行的涌入,为中国经济创造了生机,也为中国的财政作出了贡献,从长远看,它必然会增加我国的所得税及营业税收入。
但是,我们也必须正视由此带来的挑战。(1)外资银行资产优良、经营机制灵活将对我国银行提出巨大的挑战,特别是对中小银行,由于其自身存在着许多诸如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局限性,使其生存受到巨大的冲击。(2)外资银行在不少领域享受超国民待遇。上缴利税方面,中资银行的总负担超过70%,而外资银行的综合税率只有30%左右;在税收方面,税负水平不同,多数外资银行外币业务的所得税率仅为15%⑷,同时,一些省、市为吸引外资银行进入本地区,竞相攀比特区的税收政策,自行变通征税方法,对外资银行减征、缓征营业税,这不但使内资金融机构处于不公平的竞争地位,而且也减少了大量的税收收入。(3)目前国内银行除了在资产质量方面存在问题外:其经营管理水平也缺乏竞争力,比如管理水平低、技术落后、服务成本高等。这将在今后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中暴露出来。
(五)农业方面
加入wTo对中国农业有着极为有利的作用。主要表现在:(1)加入wTo后:中国可以享受40多年来GATT各缔约国在开放贸易、尤其是降低关税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并可取得大多数成员方的无条件贸易最惠国待遇,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为中国农业国际化创造了非常有利的环境,有利于中国有效利用国际农业资源与市场。(2)可灵活运用wTo有关条款及争端解决机制,保护国内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市场,使之免受国外农产品大量进口的冲击。(3)有利于减少其他国家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非关税限制措施等不公平持遇,促进中国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加入wTo对于中国农业来说是一种历史性转折,中国农业部门不可避免地也会受到较大的挑战。国内农产品面临对外开放的压力。根据已签署的《农业协议》,我国目前高达45%的农产品关税,将在2004年之前根据农产品的不同种类,降低10%—12%的幅度,在· 2004年农产品平均关税要降至17%;重点农产品关税则要降至14.5%⑸。加入wTo后,美国等许多国家、地区的农产品因价格低廉将挤掉我国一部分市场。目前,我国农产品供大于求,在农产昂销售困难的情况下,大幅降低关税带来的国外农产品的大量进入:必然会对国内的农产品价格造成很大冲击,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我国农民收入,而农民收入的减少,又会直接影响到农业特产税的征收,使得税收收入进一步减少。
二、目前我国现行税制与加入wTo不适应的地方
(一)关税名义税率较高,而实际征收率较低,关税税收水平低下近年来,我国为加入wT0进口关税税率作了几次调整:
1992年平均税率由42.5%降到35.9%,1996年4月1日又宣布2898个税目降税,平均水平降到23%。但我国目前的关税税率仍高出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现阶段发达国家的平均关税在3.5%,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关税在13%—15%。我国的关税税率在发展中国家中高居第6位⑹。虽然我国的关税税率如此之高,但实际征收水平却很低。1993年实际关税征收率为4.3%,至1994年实际关税征收率仅为3.3%,占名义关税水平的12%,1995年进一步降至2.7%,如此低的关税征收率不仅远远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关税水平,甚至低于一些发达国家的关税水平⑺。
名义关税率较高,而实际征收水平却较低,决定关税税收水平的低下,这几乎是所有发展中国家的通病。这主要是因为普遍存在的种类繁多、覆盖面广的关税减免政策。而高名义关税和征管不严也对其起到促进作用。
(二)生产型增值税不利于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挑战目前,从实行增值税的100余个国家来看,绝大多数都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制,其次是收入型。
假定其他条件都相同,对进出口产品均实行目的地原则,3种不同类型的增值税对进出口贸易之影响大相径庭:其一,不同税制对国内产品价格的影响不同,导致国内外产品比价(不含增值税)有差异。消费型增值税以最终消费支出为税基,不存在重复征税因素,在进出口贸易上体现了中性原则,而生产型增值税存在重复征税因素,进口产品虽然于进口环节征收了增值税,但其税负通常轻于国内同类产品,使国内产品处于不公平的竞争地位,长此以拄,就会出现进口大于出口的畸形态势。其二,由于重复征税因素影响,致使资本有机构成低的产业税负轻于资本有机构成较高的产业,在进出口商品的结构上会引起扭曲效应,致使高新技术产业受到更大的压力,不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发展。
(三)内外资企业存在两套不同的税制,造成不公平的竞争环境长期以来,我国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直实行不同的优惠政策。
相对而言,内资企业优惠政策侧重于劳动就业、社会福利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而外资企业优惠政策侧重于吸引直接投资、鼓励出口、使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内资企业的优惠方式主要是直接减免税,而外资企业不仅有直接减免税,还有再投资退税等方式。此外,内资与外资企业所得税税负差别大,名义税率虽然都是33%。但由于外资企业享有多种税收优惠,使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实际负担率只占企业所得税的8%—9%。不到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1/3⑻。这种内资和外资企业长期存在的税收差别局面,不利于平等竞争环境的形成。因此要按照wTo的原则实行国民待遇,就必须消除这种差异。
(四)内外两种房产税并存,企业税负不平现行的房产税制,既有对内资企业和个人征收的房产税,也有对涉外企业和外籍人员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两税并存。
由于城市房地产税是50年代开征的,仅适应当时的情况,属于老税新用。但不能适应目前对外开放和吸引外资的要求。两种税征税对象相同,计税依据却有差异。城市房地产的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同时,对出租房屋的税率也不一样。这种内外资税负的差异,同样与国民待遇原则相违背。因此必须统一房产税。
(五)现行的农业税制与当前的农村经济形势、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不相适应
1.农业税实际负担率下降,调节作用减弱。现行农业税任务是1961年核定的,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业税的实际负担率逐年下降,其调节收入的作用逐渐减弱,致使农业税变成了一种脱离农民实际收入的固定负担。即定额税。这就使得农业税的两大计税依据——常年产量和税率失去了实际意义。
2.农业税负担不合理。随着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每年国家大量基本建设占地,使一些计税土地逐年减少;而另一些地区可开发土地资源较多,新开荒地因享受免税政策满期限后没有进行及时清理而不负担农业税。一些地区将减少的计税土地应负担的税额分摊到现有计税土地中,形成了不合理负担。加之,地区间农业生产条件改善程度不同,耕地数量、质量变化程度不同,而税收负担额长期没作调整,造成地区间税负不平衡。这种税负的不平衡,不利于农业生产者之间进行公平竞争和农业生产的全面协调发展,违背了税收的公平原则,挫伤了一部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3.非税负担严重。长期以来,农业税实行“轻税政策”,使广大农村尤其是以农牧业为主的地区政府公共支出入不敷出,政府部门的开支通常采取税外收密的形式加以弥补。据“农民负担调查”资料显示:1997年农民的各种非税负担是税收负担的32倍;1997年农(牧)业税的收入比1990年增长1.8倍、而同期对农民的各种集资摊派却增长了2.5倍⑼。可见,农业税制改革滞后,是导致农民非税负担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 调整对策的取向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是必然的,且为期不会太远。因为,中国加入WTo,对世界、对中国都将是一件有着深远意义的事。目前。中国在入世进程中所遇到的阻碍,是意料之中的,远没有有些人想象的那样可伯。为此,我们应予以充分的重视,用全面的、发展的、辨证的观点来看待入世。既要抓住机遇,又要迎接挑战。
(一)调整中应遵循的原则
1.国民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指缔约国一方保证缔约对方的公民、企业(法人)和商船在本国境内享受与本国公民、企业(法人)和商船同等的持通。即要求无论是外国投资者,还是本国投资者都应当一视同仁,以等同于国民的待遇来对侍,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负不
应高于内资企业的税负。国民待遇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基石,是世界各国在经贸交往中必须遵循的国际惯例和准则。作为WTO成员国理所当然应遵循该项原则的要求。
2.公平税负、鼓励竞争的原则。公平税负是当代经济发展所进循的一条重要原则。它包括纵向公平和横向公平两个方面。纵向公平即收入多的多负担,收入少的少负担,没有收入的不负担;横向公平即在同等条件下的纳税人按同等办法征税,同等负担。公平税负的上述两方面内容是紧密联系和配合作用的,其目的都是为了使税收负担公平台理,就后一方面而言,是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不但要普遍征税。而且只要是所处条件相同,或纳税能力同等,就不分经济成分、经营方式,也不分所在地区,一律实行统一的税收政策。公平税负也是各经济主体平等竞争的基本条件。税负不均。竞争条件不平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受到阻碍。
3.体现产业政策,优化社会主义经济结构原则。对于那些能够对国内工业现代化产生重大促进作用的产业和其它需要鼓励和支持的产业,税负要从轻,税收优惠也可以多一些;对于国家需要限制的卜业则要较重征税。这样才能以税收政策引导外商的投资方向,优化社会经济结构。
4.讲求效率原则、改革现行经济、税收制度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讲求效率。当几个不同的方案都能实现某一即定的目标时。就要对这些方案进行选优。因为不同的方案其经济成本和时间长短是不同的,对于当局来讲,只有进行全面的比较,才能有好的选镊,也才能达到高效率。
(二)对策取向
1.积极改警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力度,争创改革开放新优势。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外资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吸引外资的过程,也是中国吸收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和先进技术的过程,过去吸引外资,主要靠税收减免和其他税收优惠政策。随着我国加入w70和经济的全球化,国民待遇必将普及。我国应尽快按照国际市场的规则,在改善政府服务、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功能、按国际标准和国际惯例制定政策法规、增强政策透明度、美化城市环境等方面下大力气,为外商投资创造更好的软硬件环境,为充分利用国内国际资源,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创造条件…
2.采取积极措施,支持和保护新兴民族工业发展。加入WTO,并不是说各成员国都完全是在同一起跑线上,世界上没有不设防的市场,也没有不加保护的民族工业。WTO也只是要求成员按照国际贸易的总规则来开展对外贸易,防止各成员国无限度的贸易保护。由于各国的历史、经济和政治条件的差异,政府对民族工业进行适当的保护。不仅十分必要,也非常有所作为。具体来看:(1)政府应与企业一起共同在技术研究和开发方面加大投入,提高具有完全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比例。(2)在对技术居世界领先水平的引进上,政府应从外汇、国内配套资金和人才引进上给予大力支持。
3.适应WTo运行机制的要求,对税制结构进行合理调整。目前在我国存在直接税特别是所得税的比重大小,间接税特别是流转税的比重太大的问题。直接税中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之和占税收总额的16.2%,而间接税中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4项税收之和则占税收总额的70%以上,出口退税还要冲减很大一块财政收入⑽。流转税比重过大会影响到国家调控经济的力度。市场经济比较发达和成熟的国家—般主要通过直接税来调节经济。因此必须对税制结构进行适当的调整,以适应wTo运行机制的要求。
4.进一步降低关税水平,消除名义与实际征收关税问的差距;目前世界各国关税呈下降趋势,发达国家的平均关税税率在3%左右,发展中国家为14%左右,wTo成员国为6%左右。尽管我国关税一阵再降,但目前名义关税率仍远远高于WTO成员国的平均关税。而另一方面,我国却又存在着名义与实际征收关税间的巨大差距,因此,我国在调低名义关税率的同时,应取消各种不必要的减免税规定,逐步清除名义与实际征收关税间的差距。
5.尽快完善增值税。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大多采用消费型或收入型增值税,其中,发达国家基本部采用消费型增值税。我国出于财政上的考虑,是世界上极少数采用生产型增值税的国家之一。为支持科技进步,我国必须积极创造条件,对现行的增值税进行改进,向消费型增值税过渡。这样,可以鼓励国内税收负担较重的高新技术产业获得较快的发展,可以防止大量进口产品对国内幼稚产业的冲击,同时,还可以促进外国资本的直接投资。
6.消除内外税收差别,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目前在我国并存着对内、对外两套税制,这与国际惯例极不吻合,由于内外资企业负担的差别悬殊,影响到内资与外资企业的公平竞争和资源的合理配置。这种以经济性质而不是以技术产业标准为主的税收优惠,不但不利于以产业结构升级为主的经济结构调整目标的实现,而且也对国家的财政收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已造成经济的高速发展与财政收入增长缓慢的不协调状况。因此,应尽快统一内外两套税制。
7、改革农业税制,降低农民负担,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1)核实计税土地,合理划分土地等级,重新核定计税产量。为国有一定余地,可按前5年平均实际产量的8%计算。(2)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幅度宜定在低限5%左右,高限8%左右。因为农业是第一产业,是发展二、三产业的基础。如果没有稳定发展的农业,也就没有二、三产业的繁荣发展。(3)在取消部分不合理收费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农业税的负担水平,适当提高农业税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在解决农业税现存问题的同时,把具有税收属性的费,如乡统筹,改为税,以国家税收形式定下来,使乡(镇)政府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可依,从而逐步规范农村收费制度,建立起一个公平有效的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分配机制。
8.培养WTO专门人才,掌握国际规则。加快培养一大批熟悉我国国情,具有很好的外语水平,丰富的专业知识,精通wTo规则和国际经济法律的专门人才,掌握和运用有关wTo的基本知识和规则,有效参与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充分利用多边规则和国际通行手段发展我国对外贸易,维护我国的正当权益。同时还要大力培训国内企业经营管理者,使他们尽快熟悉国际经贸活动的规则,增强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适应加入WTO以后的新形势: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改变管理方式,大力推进政企分开,减少直接的行政干预,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政府服务意识,简化机关办事手续,全面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