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开展投资审计
近年来,通过多次参加投资审计工作实践,我体会到:要想较好地完成一个具体的投资项目审计任务,应重点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整掌握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管理分为投资管理和建设管理,掌握了项目管理情况,也就掌握了该项目的“纲”,纲举目张,我们占有这方面信息量的多少,对审计方案的拟定、审计重点的选择、审计事项的定性、发现问题的查处等审计的全过程都有直接的影响,所以我们要透彻掌握项目管理情况。有的情况在审前调查时就可了解,有的非得到审计实施过程中看到具体资料才知道,有的甚至在文字上没有反映,需要我们去判断、分析,因而我们更要处处当“有心人”,完整、透彻地掌握项目管理情况。
二、紧紧抓住建设资金的运动轨迹
对被审计单位(项目)的财务帐证进行审计,是目前审计实施过程中的“必修课”,投资审计当然无法“脱俗”。自从实行建设项目“业主制”后,我市业主单位大都采取了“指挥部”、“办公室”的管理模式,建设资金与单位的日常经费收支分开核算,极少数末分开的也在核算科目上进行了明确反映,这些为开展建设项目资金审计提供了成熟的条件。在对建设单位工程财务账证的审计过程中,须牢牢抓住建设资金在筹集、管理、拨付、使用等环节的运动情况,才能准确评价建设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与效益性。
三、突出“工程价款审核”的审计特点
工程价款的审核是投资审计区别于财务收支审计的重要特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第十五条要求“应当检查工程价款结算与实际完成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性”。也有专家提出:工程价款审核是投资审计的永恒主题。这方面我虽无水平去研究,但我体会到:至少在进行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时,若不进行工程价款审核,等于放弃了竣工决算审计的 “半壁江山”。投资审计的内容大部分是事后监督,对存在问题只能“引以为戒”、“认真整改”、“依法处理”,但“价款结算”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通过审计核定决算金额具有非常现实的作用;一个工程完工后到底需要多少钱,往往是领导关心、建设和施工单位“争议”的焦点,我们的投资审计之所以愈来愈受到各级领导关注、建设单位欢迎和施工单位的接受,与我们近年来客观公正地审定工程造价,为领导决策提供了详实的审计报告、有效地维护了国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不无关系,因而,在投资审计作中应突出“价款审核”的审计特点。
四、合理利用社会审计力量和成果
开展价款决算审计涉及面较广,有土建、装饰、装璜、安装……,有工民建、城市公用、给排水、输变电、公路建设……,总之门类繁多,要求审计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专业工程预算知识,但具体审计人员不可能做到各个专业都精通,审计人员知识结构与审计实际需要很难适应,无法“拓宽投资审计面”,这就要求我们“整合各方力量,充分利用社会审计资源”,我们正在进行尝试和探索。审计署印发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第九条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但利用中介力量参加投资审计一定要合理、适当,因为这种做法固然可以缓解国家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但同时审计风险大大增加,所以我们一定要注意规避,可视利用中介成果的程度,在审计报告的文字表述中要认真推敲。
五、配合使用审计调查手段
建设项目的被审计对象不是仅限于建设单位,许多审计法规中都有规定,《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也明确规定: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单位都应当接受审计监督。 “尚方宝剑”是有了,我们应适时“亮剑”,不能将眼光死盯在建设单位提供的几份工程预算、几本工程账证、一堆工程签证、图纸中,须拓宽思路,在审计实施过程中根据需要灵活运用审计调查手段,适时开展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单位的审计调查,实践证明,效果很好,这方面的例子我们可以列举很多。总之,:投资审计过程中配合使用审计调查手段尤为重要,不但可解决“疑难杂症”,更重要的是能将问题查深查透。投资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比,并没有什么深奥之处,仅在审计内容和操作方法上稍有差别,必须严格按照《审计法》、《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实施。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上述内容在工作中有机结合起来,往往能有事半功倍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