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2第四批次从业考试合格人员领证时间9月27日起
2012-08-30 17:16来源:黑龙江省财政厅
关于2012年第四批次考试合格人员领证时间的通知
2012年第四批次中、省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请于本年度9月27日上午至28日全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合格人员序号,到南岗区华山路89号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申领。由他人代领的考生,须持考生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关于2012年第四批次考试合格人员领证时间的通知
2012年第四批次中、省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请于本年度9月27日上午至28日全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合格人员序号,到南岗区华山路89号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申领。由他人代领的考生,须持考生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