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会计从业考试、证书调转及会计人员个人信息采集通知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证书调转及会计人员个人信息采集的紧急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黑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全面升级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调整2011年第十一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
现将哈尔滨市第十一期会计从业资格报名、考试及领证时间调整如下表,报考方式不变:
2011年度报名、考试及领证时间安排(节假日除外) | ||||
网上预报名 | 现场确认 | 打印准考证 | 考试 | 领取从业资 格证书 |
12月1-9日 | 12月1-9日 | 12月13-14日 | 12月15-23日 | 12月28-29日 |
全天24小时 | 08:30-11:00 13:30-16:00 | 全天24小时 | 8:30-16:00 | 工作时间 |
二、2011年12月1日起恢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跨省调转工作
黑龙江省已实现与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联网,哈尔滨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局决定于2011年12月1日起恢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跨省调转工作。
具体办理时间为每周四(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
办理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6号;
咨询电话:0451-84230442,监督电话:0451-84853225。
三、自行补录修改会计从业人员个人信息
根据财政部《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要求,省财政厅开发了黑龙江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系统。我省应当参加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人员范围是:2011年12月31日前在档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为降低我省会计从业人员负担,方便会计从业人员参与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减轻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我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形式定为:在2012年12月31日前,会计人员可自行登陆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官方网站(龙江会计网,网址http://218.25.230:9678/accdept/),参加黑龙江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将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补全,然后由省级会计管理机构定期将采集到的信息导入全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各会计管理机构不再进行现场确认,会计从业人员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会计从业人员在进行基本信息采集网上填报过程中如有虚报、谎报信息的,按《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级确认办法(试行)》严肃处理。
哈尔滨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