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 > 正文

广东东莞2011上半年会计从业考试成绩公布及合格证领取通知

2011-08-11 13:48来源:广东东莞市财政局

关于2011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及合格证明领取的通知

  一、成绩查询

  (一)网上查询

  1、查询路径:

  (1)“东莞财政网” →“财会园地”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信息及成绩查询” →“查询服务”→“成绩查询”→“会计专业知识成绩查询”或“初级会计电算化成绩查询”;

展开剩余部分

  (2)“广东省会计信息管理平台” (网址:http://59.36.14.50:8080/dgcms/) →“查询服务”→“成绩查询”→“会计专业知识成绩查询” 或“初级会计电算化成绩查询”。

  2、操作方式:选择正确的考试名称并输入证件ID(即身份证号)及姓名,然后点击“查询”即可。

  (1)“会计专业知识成绩查询”时,考生请选择原报名及缴费报名点为“行政区划”;

  (2)“初级会计电算化成绩查询”时,考生请选择“441988市直”为“行政区划”。

  (二)电话查询

  1、电话号码:16826002、968696009;

  2、可通过固定电话、小灵通或中国联通拨打该电话号码查询成绩,中国移动暂无此功能。

  二、合格分数线

  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考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具备免试《会计基础》,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发放《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不具备免试条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同时考试成绩合格的,发放双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实务操作”和“理论操作”两部分考试成绩均以60分为合格分数。两部分考试成绩同时合格的,发放初级会计电算化成绩合格证明。

  三、合格证明

  (一)领取时间:

  从2011年8月15日开始,星期一到星期五早上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办法:

  1.考生本人领取的,凭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领取;

  2.委托他人领取的,代领人需提供有效的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领取;

  3.自2011年起,东莞市邮政局正式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EMS寄递服务。邮政EMS特快专递服务资费由东莞市邮政局收取,全市统一收费:10元/单。详情可拨打邮政业务咨询电话:11185.

  (三)领取地址:

  1.通过网上报考的考生请到市会计学会(地址:东莞市体育路五号健升大厦15楼)领取。

  2.通过培训学校等报名点报考的考生请到原受理报名考试的地点进行领取。

  四、咨询电话:

  0769-22831155、0769-22995502.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