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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时间4月20日起

2011-04-13 11:44来源:贵阳会计网

各市(区、县)财政局、市直各部门:

  为建立科学、全面的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会计管理工作服务经济工作的水平。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贵州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的通知》(黔财会[2011]9号)要求,我市将开展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办法

  (一)信息采集

  1、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时间:2011年4月20日至2011年9月30日

  2、信息采集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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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网上自行打印《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一张,需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内容应与表内填写的工作单位一致,无工作单位者不需盖章;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或近期白底免冠标准彩色照片一张(用于张贴新版证书上,要求与上传照片一致);

  (5)持证期间学历及职称发生变更的,提交学历及职称变更后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持证期间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奖惩的,需提交相关奖惩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能证明自己能力需要在系统中标注的证件资料。

  二、总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使用我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也是一项涉及广大会计人员权益的基础工程,各单位、各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各级财政部门要抽调专人集中时间做好此项工作,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精心组织,周密实施

  各地财政局、各部门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按照时间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系统)会计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切实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

  (四)严格要求,保质保量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我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基础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在信息采集和工作中,各级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信息资料要认真审核,确保采集信息的准确无误,积极热情地为广大会计人员服好务。在信息采集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

  三、其他事项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黔财会[2010]45号)精神,从2011年起会计从业资格将全面实行无纸化考试,取消一年一度的纸质考试。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省财政厅安排2011年上半年先在省直和贵阳市考点进行无纸化考试试点,下半年在全省全面开展无纸化考试,请各级财政部门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贵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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