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鼎湖区2009年会计从业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9-02-16 10:56来源:鼎湖区财政局
关于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肇财会〔2009〕1号),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深圳除外),上、下半年的考试将于6月和11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序号 | 内 容 | 2009年上半年考试 | 2009年下半年考试 |
1 | 报考时间 | 3月10日-20日 | 9月10日-20日 |
2 | 考试时间 | 6月21日 | 11月15日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上午9时至11时30分 | 上午9时至11时30分 | |
《会计基础》 | 下午2时至4时30分 | 下午2时至4时30分 | |
3 | 全省考试成绩公布时间 | 7月27日 | 12月21日 |
二、考试科目及题型
(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
(二)《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业务核算题。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只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三、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按属地原则进行,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报名;没有工作单位的,在生活所在地的财政部门报名。报考需填写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底小一寸证件照2张。
(二)按省物价局有关规定,考试费每科50元。
四、成绩公布
省财政厅(会计处)将通过广东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gdczt.gov.cn)“会计服务”及“16842168”信息查询电话,公布全省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考生也可在原报名机构进行成绩查询。
(鼎湖区财政局会计股咨询电话:2621746)
二○○九年二月十日
责任编辑:逐梦